上訴終院求DQ朱凱迪鄭松泰被拒 須付26萬訟費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3/07 14:11

最後更新: 2018/03/07 1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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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羅景揚去年3月入稟高院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的宣誓無效,但因未有在限期前提交保證金,案件被永久擱置,羅今由大律師馬恩國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被拒 須付26萬訟費。(資料圖片)

市民羅景揚去年3月入稟高院指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的宣誓無效,要求法庭頒令二人喪失議員資格,但因未有在限期前提交保證金,案件被永久擱置。羅其後向高院及上訴庭提出上訴要求重開案件均被駁回, 今由大律師馬恩國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,馬質疑處理的法官沒有維護《基本法》。首席法官張舉能認為說法針對個別法官,指控嚴重,最終駁回其申請,並頒令須支付懲罰性訟費逾26萬元。

聆訊今於高院上訴庭進行,代表大律師馬恩國要求法官閱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,於今年法律年度的開講詞,內容提及維護《基本法》。上訴庭法官拒絕閱讀,並明言不明白馬所提出的上訴理據。馬於庭上表示本案十分重要,兩名答辯人違反《基本法》第104條之宣誓要求,認為原審法官應酌情重開聆訊。

聆訊今於高院上訴庭進行,代表大律師馬恩國(圖)要求法官閱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今年法律年度的開講詞,內容提及維護《基本法》,上訴庭法官拒絕閱讀,並明言不明白馬所提出的上訴理據。(資料圖片)

首席法官張舉能即時駁回其申請,並頒令原告須支付懲罰性訟費261,450元。